基金經理欣然宣佈,日期為2020年11月27日的基金單位持有人特別大會通知所載的特別決議案,已於2020年12月18日召開的基金單位持有人特別大會上獲正式通過。因此,基金經理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,以落實日期為2020年11月27日的公佈及通知所載的建議變更。
投資者在買賣基金單位或就彼等的基金單位決定行動步驟前,應審慎行事,並諮詢其專業及財務顧問。
Final DIF Chinese - Announcement (EGM results - passed).pdf